密云區司法局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諾制
【文章來源】:北京市密云區司法局 【發布時間】: 2021-09-23 07:39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和市司法局關于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的相關政策和信用體系建設的文件精神。自2021年9月1日起,密云區司法局對法律援助經濟困難證明實行告知承諾制。
密云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群眾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申請人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的案件除外。援助中心將積極采取在線核查和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承諾進行核查,并采取案件承辦人監督、公示監督、群眾監督等方式進行監管。發現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等失信行為的,援助中心根據案件所處不同階段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近期,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了各級文件精神和市局的實施意見,并組織開展培訓和宣傳活動,以便順利推進告知承諾制實施工作,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簡化法律援助申請手續、減輕群眾負擔,回應困難群眾的現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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