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2日,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密云區征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管理辦法》(以下文件簡稱《管理辦法》)。
1.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答:為進一步優化我區營商環境,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征收和使用,根據《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0〕80號)、《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暫行辦法》(京計投資字〔2002〕179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在本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項目,除實行有償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價款中含基礎設施配套費的項目之外,建設單位均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3.征收標準是什么?
答:本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項目,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50元標準征收,非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90元標準征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設施;學校的教學設施;污染治理、環境保護設施等十一類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建設項目,住宅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0元,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0元征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4.哪些項目可以申請免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凡屬征收范圍內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原則上均不減、免、緩。國家、市級文件規定減、免、緩的建設項目,按其規定執行,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確定后,履行相應減、免、緩程序。
5.如何繳費?
答:第一步核費:區發改委根據“多規合一”協同平臺會商意見(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項目繳費標準及金額;第二步繳費:區稅務局對建設單位提交的繳費金額與區發改委核定金額進行核對,準確無誤后協助建設單位完成繳費工作。
6.不按期繳費,會有什么后果?
逾期未繳納的,區稅務局將逾期未繳納信息函告區市場監管局,區市場監管局將失信情況通過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向全社會公開。
7.管理辦法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